金华讨债公司成功化解一起因业主身患重病、经济困难而引发的物业纠纷案件,物业公司主动减免一年物业费,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,更是彰显了司法过程中的人文关怀与温情调解的力量。
简要案情
业主巴某(化名)系铁岭县某小区居民,因身患重病长期治疗,家庭经济拮据,无力缴纳物业费。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未果后,将其诉至法院。铁岭县法院立案后,调解员迅速投入工作,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。在与巴某深入沟通时,调解员听到了他满含无奈的哭诉:“我现在患有严重的心脏病,心衰,住院治疗刚有好转。我已经离婚,女儿结婚后也没有工作,在家带孩子,现在吃药都没钱,吃饭也要成问题,我怎么交物业费呀?” 这一番话,让调解员深刻认识到被告所面临的经济困境与难处。调解员立即到巴某家中走访调查,发现巴某卧病在床,确实患有重病并丧失劳动能力,家中仅能够维持生计,缴纳物业费存在现实困难。
面对这一情况,调解员没有丝毫的推诿与懈怠,而是耐心地安抚巴某:“你先别着急,看看我们是不是能想想别的办法。” 随后,调解员启动“法院+物业调处中心”联动机制,对接住建局物业科主任、邀请社区网格员,组织召开“圆桌会议”共商解决方案。三方多次主动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。在沟通中,调解员详细地向物业公司说明了巴某的实际生活状况,以情动人、以理服人,反复强调业主并非恶意拖欠物业费,而是真的陷入了生活的泥潭。经过不懈努力,物业公司终于被调解员的执着与真诚打动,也愿意承担一份社会责任,最终决定对巴某一年的物业费给予减免。
当业主巴某得知这一消息时,内心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。他激动地对调解员说:“您不仅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,更让我感受到法律之外的温暖与真情,我会永远记在心里。”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纠纷圆满化解。 这件物业纠纷的成功化解,体现了调解员耐心负责的态度和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,在法律的框架内,融入了人性的温度,让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司法并非冰冷的条文执行,而是充满关怀与理解的公平守护。